2016年6月20日 星期一

獅子的後裔

嗨嗨,親愛的孩子!你說的我不敢說完全了解,但,我大概懂得!
我先給你一個上游的客觀提醒,你先思考一下!
你說「基督徒給你的感覺像是小綿羊⋯我沒有辦法不去爭!我就是想要贏⋯」我想這部分你有些誤解喔。聖經說我們的神是猶大的獅子,就表示屬神的兒女裡面也就流著獅子的血液。神說祂很訝異看到無人拯救、無人代求,就用自己的膀臂施行拯救⋯看見有被擄被囚的居然沒有人說:交還,祂也深感痛心⋯可見得,祂也非常受不了懦弱退縮⋯。所以,我想提醒你,爭和贏並不代表就是強者,不爭不贏也未必是弱者。一個能認識自己、了解自己、接納自己、管理自己、控制自己的人,他才能收放自如的分辨和善管~何時何事該放出裡面那頭猛獅,來場轟轟烈烈的橋頭堡之役;抑或是,必須牢牢管住那頭獅子不亂跑不躁動地壞事。最大的敵人真的是自己,設想:如果我們擁有無敵的爭奪能力,然而開關按鈕卻不在自己手上,你認為下場會如何?有沒有可能那頭本來應該是被我們駕馭使用的獅子卻反客為主的騎在我們頭上撒野,成了自己最頭痛的弱點?又或者會不會這頭獅子反成為被有心之人(或黑暗勢力)利用,使自己成了有勇無謀、成事不足的的莽夫罷了?
所以,是不是你先想想這種決斷的二分法是否正是造成你混亂的主因,再談其它呢?
送你一段我常常提醒自己的話「求主賜給我勇氣,去改變我能夠改變的;求主賜給我寧靜,去接受我不能夠改變的;最後,求主賜給我智慧,可以分辨什麼是能夠改變和什麼是不能夠改變的」。

你又說:做自己和為神而活兩者之間有沒有衝突?
其實在我看來,這個問題的本身就已經出了問題!
如果,我們真的是照著神的形象被造的,所謂的自己和神就不可能被分開來分析討論,就好像身體和靈魂不能夠分開是一樣的。反過來說,一個人若真正的奔向耶穌、真正的住進耶穌裡,就表示他或她找到了、甚至活出了自己的原創;應該會、必然會~無以名狀、無以倫比、無以復加的心滿意足才對。一個人如果並沒有真實的in Jesus,他或她為什麼或拿什麼for Jesus呢?!所以,要為神活的前提,必須是要先活神,也就是神跟自己之間已經像祢泥中有我、我泥中有祢一般無分彼此了,這個話題才有了意義。

至於你問:我可不可以只在意活在當下,不去想永生不永生?
我認為答案絕對可以是「可以」的!因為可以不可以,是一個選擇題,只要當事人決定了,那就是應該被尊重的最終定案,旁人是無從置喙的。然而,我比較想要挑戰你換ㄧ個問題問問自己:我甘不甘願只在意活在當下,不去想永生不永生?假如你想要把一生投資的這個當下,並不具永恆性的話,是否值得用放棄永恆去換取?當然,有資格有權利回答這個問題的,只有你自己,而且每個人都只能在同一個岔路上選一次。願你每一次的選擇都令你不僅不會遺憾今生,更絕不至懊悔永恆,我真心地祝福你選擇上好!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