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4日 星期四

愛的極致

在愛的極致表現中,
“我”將是最隱藏的角色!
如同主耶穌“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
自己卑微到死,且死得很卑微,
就是為了使我們由罪的奴僕得贖歸回本相!
不論在我們的任何角色中,
“使對方在愛裡得益處”
永遠是主給的準繩,
是為父的心加上僕人的態度揉合而成的!
主為要我們得著祂一切的豐盛,
放下了自己的權利、感覺、情緒、需要…是真愛!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